年内家地方金交所被取消业务资质,个省级行政区实现金交所清零
[事实上,今年清退的金交所属于过往意义上的“持牌机构”,即曾拥有相关的业务资质,今年分批取消了其业务资质。在关闭最后这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也在提示和持续打击“伪金交所”。]
近日,又一批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集中关停,包括江苏、安徽、湖北、贵州、大连等地的金融管理部门发文,宣布取消各自辖区内共5家金交所的相关业务资质。
据第一财经不完全统计,年内,合计25家地方金交所被取消业务资质,19个省份明确实现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零。目前还有个别金交所仍在清理存量业务,诸如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等。
业内有消息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三部门年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
一位了解过相关内容的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透露,《通知》明确要有序处置四类机构,其中就包括关闭现有全部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坚决清理“伪金交所”。
金交所正在成为历史
今年以来,全国已集中关停了四批地方金交所。
3月25日,湖南、辽宁、西安、重庆等四地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发布公告,取消各自辖内金交所的业务资质,取消后,四地都将不再有金交所。
5月10日,山东、吉林、江西、青岛、深圳等省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集中发布公告,宣布取消辖内5家金交所的业务资质。
6月21日,包括广东、厦门、宁波、天津、山西、黑龙江、河南、海南等在内的八地金融管理部门集中发布公告,宣布取消辖区内8家金交所业务资质。这是自今年3月以来,第三批金交所集中关停。
8月16日,又有江苏、安徽、湖北、贵州、大连等公告取消辖区内的金交所,分别为江苏金联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贵州金融资产交易所、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
四轮整顿过后,地方金交所数量大幅减少。被关停的金交所部分已同步更名及转变经营范围,部分直接注销。
比如,中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更名为“河南金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拍卖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更名为“天津华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经营范围调整为资产评估、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而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登记状态显示为“注销”。
记者据不完全统计发现,今年已有17个省级行政区在关闭辖区内最后一家金交所后,宣布金融资产交易场所清零,包括重庆、河南、湖北、天津、四川、山西、海南、广西、辽宁、江西、江苏、吉林、湖南、黑龙江、贵州、广东、安徽。另外,河北更新了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名单,其中的各类交易场所名单里也没有金交所的身影。
还有个别省份一直都没有具有业务资质的金交所,比如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去年8月份的“伪金交所”风险提示中明确表示,云南省至今未批准设立金融资产交易场所。
极少部分尚有存量业务的金交所在紧锣密鼓地清退中。比如,7月底,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北金所不再开展包括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不良资产转让等在内的一般金交所业务,并限期完成存量业务收尾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北金所不再开展和受理新增的上述业务。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北金所决定自2024年8月30日17时30分起正式终止业务服务,并将统一关闭相关业务系统权限。
此前,市场广为流传的一份名单显示:地方金交所(公司名称中带有“金融资产交易所”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的数量达到70家左右。记者查阅最新工商资料显示,上述70家公司中,33家已更名,14家已注销,21家还暂时未更名且处于存续状态。
尚余部分存量业务
从2010年5月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率先成立,到今年的陆续清退,地方金交所走过了14年的时间。
虽然金交所的成立初衷是实现金融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盘活不良金融资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走着走着就远离了初心,非标融资业务开始大行其道,并一度和P2P勾连,将风险蔓延至普通投资者,典型的案例有2016年爆发的侨兴债10亿私募债违约案等。
尤其是2020年至2021年,在金交所体系外,涌现出了一大批“伪金交所”,“伪金交所”业务模式与金交所类似,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信用资产”“登记备案”“产登”“产登信息”“产登管理”“产权交易”“产交信息”“结算”等字样的企业,为非标债务融资活动提供登记备案等服务。
在整顿金交所的漫长过程中,“伪金交所”是重点打击对象。比如,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公告显示,自2020年以来,年内家地方金交所被取消业务资质,个省级行政区实现金交所清零该省共排查发现并清退了31家“伪金交所”机构。
事实上,今年清退的金交所属于过往意义上的“持牌机构”,即曾拥有相关的业务资质,今年分批取消了其业务资质。在关闭最后这批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的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也在提示和持续打击“伪金交所”。
金交所的业务资质逐步被取消,但是存量业务的处理依然是一个重点。
今年6月25日审计署的报告显示:24个地区所属国企通过在金融资产交易所违规发行融资产品、集资借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融资,至2023年底余额373.42亿元,主要用于支付到期债务、发放人员工资等,形成政府隐性债务112.58亿元。